“滚!”
“我不要你,我要绾绾!”
他力气大,宋昭猝不及防被推到一边。
才换药没多久的胳膊撞到柜子,她疼得半边胳膊都炸开一样,脸色更是白得毫无血色。
有一瞬间,她几乎要站不稳,强撑着才能不让自己在这群人面前倒下。
裴钰是个颜控,最见不得美人受伤,当即就要冲上去护花,却被季斯越拦住。
他不紧不慢坐在那儿,姿态放松,事不关己,就好像在看一出戏。
裴钰只能又坐了回去。
在场那么多人,像看笑话一样,看着宋昭出丑。
宋昭缓了一会儿才能站直身子。
她脸色还白着,像是上好的瓷器,眉眼又格外漆黑,即便狼狈,也美得不可方物。
在场不知是谁发出喟叹声,半是唏嘘,半是觊觎。
宋昭还是向傅知珩走过去。
季斯越眼里嘲弄更甚。
在他眼里,宋昭就是这样下贱的女人。
为了抢别人的东西,一点自尊都不要。
不管被怎么样弃如敝履,还是像狗一样缠上去,死死抓着,不放手。
其他人见状,也不由在心里感叹。
早就听说宋家二小姐是傅知珩的舔狗。
说得好听点叫深情不悔,说得难听点,那就是块狗皮膏药。
今天一看,果真没说错。
而此时,宋昭已经走到了傅知珩面前。
傅知珩脸颊酡红,浑身酒气,显然还要再闹。
“你滚……”
然而下一秒,众人眼中的舔狗宋昭面无表情,抬手甩了傅知珩一巴掌。
“啪……”